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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盈2023-01-3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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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商品过度包装等问题 市监总局公布典型案例******

  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18日消息,春节临近,为营造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引导弘扬简约绿色的消费风尚,防范商品过度包装问题反弹回潮,震慑打击蟹卡蟹券经营中存在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第三批2022年市场监管部门整治商品过度包装、蟹卡蟹券等问题典型案例。

  一、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鸿伟隆鑫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3年1月16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鸿伟隆鑫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22年9月28日,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配合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对北京市蟹卡蟹券经营秩序开展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对北京鸿伟隆鑫商贸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区域摆放的20本“金秋蟹礼”的宣传画册中有“因为信赖·所以选择 3000+跨界合作”等介绍,该店无法提供与相关合作方的合作协议。经查,该店是“蟹祺汇”品牌大闸蟹的北京特约经销商,从事该品牌阳澄湖大闸蟹的销售和配送服务。为凸显品牌效应,吸引消费者关注,扩大销售市场,在经营场所展示自行设计的“金秋蟹礼”宣传画册,在没有实际根据的前提下,杜撰了“因为信赖·所以选择 3000+跨界合作”及部分合作客户信息等宣传内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纠正江津区久泰食品经营部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行为

  2022年9月6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纠正江津区久泰食品经营部销售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月饼搭售其他商品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行为。

  经查,江津区久泰食品经营部2022年9月6日销售奶黄流心盒装月饼,净含量400克/盒,销售价格为每盒98元,标称生产商为肇庆市嘉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29日。当事人将以上部分盒装月饼与水果礼盒搭配销售,违反《公告》“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的要求。同时,当事人还将以上部分盒装月饼与水果混装,制作成新的月饼礼盒进行销售,礼盒内含有月饼和多种水果制品,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的规定要求,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2年9月6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公告》,对当事人将月饼搭售其他产品行为进行行政指导,责令其改正违反《公告》的销售行为。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的行为。经复查,当事人已于9月6日全部下架相关礼盒,并将盒装月饼与水果礼盒搭配销售的宣传删除。

  三、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纠正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清韵食品店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2022年8月31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纠正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清韵食品店销售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经查,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清韵食品店2022年8月31日销售规格名称为“相逢时节”的月饼礼盒,礼盒上层为6枚月饼,下层为2罐茶叶,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标示销售价格为398元/盒。当事人购买月饼、茶叶及包装盒,自行制作包装成礼盒并对外销售,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的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8月31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9月2日复查,以上月饼礼盒套餐已下架。

  四、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纠正乐清市良兄食品有限公司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2022年8月31日,浙江省乐清市市场监管局纠正乐清市良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月饼包装成本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经查,乐清市良兄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28日生产销售24套月饼礼盒,采购礼盒包装成本为25元/个,根据装入的月饼不同,最终销售价格从80元到150元不等。销售价格80-100元的月饼,包装成本占销售价25%到31.25%之间,销售价格100-150元的月饼,包装成本占销售价16.67%到25%之间,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所有包装成本不超过销售价格的15%”的规定要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8月31日,乐清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当事人当场将上述月饼作下架处理。经9月5日复查,上述月饼礼盒已下架。

  五、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管局纠正泰安东尊华美达大酒店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2022年8月26日,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管局纠正泰安东尊华美达大酒店销售月饼包装空隙率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经查,泰安东尊华美达大酒店2022年8月26日销售规格名称为“合家欢月”的礼盒月饼,净含量600克/盒,销售价格268元/盒 ,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10日。经现场抽样检测,并经当事人确认,该规格月饼包装空隙率为55%,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关于月饼包装空隙率的规定要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2年8月26日,泰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复查,当事人已改正经营过度包装商品的行为。

  六、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纠正金燕庄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济南万象城分店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2022年8月23日,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纠正金燕庄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济南万象城分店销售月饼包装空隙率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经查,金燕庄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济南万象城分店2022年8月18日销售的规格名称为“至尊燕窝月饼”的月饼礼盒,销售价格538元,标称生产商乐迪嘉食品(深圳)有限公司。经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检验,上述月饼的包装空隙率为67%,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关于月饼包装空隙率的规定要求。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商品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2年8月23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9月8日复查,当事人已对存在过度包装问题的月饼作下架处理。

  七、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诺诚盛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2年4月22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诺诚盛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在前期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的集中整治“蟹卡蟹券”问题专项工作中,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现北京诺诚盛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售卖大闸蟹礼品卡和大闸蟹礼盒,在其宣传页面显著位置存有广告内容“送领导”字样。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广告内容为当事人自行设计制作、发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八、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苏州阳澄湖蟹赢天下生态水产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22年3月23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苏州阳澄湖蟹赢天下生态水产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在前期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的大闸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网店进行了抽查。在公证处的公证下,抽查购买了当事人在网店销售的“阳澄联合大闸蟹提货礼券”1张,价格618元。礼券显示规格:“公5.5两、母4两,数量:4公4母,共8只”。兑换后称重结果公蟹平均约4.08两、母蟹平均约2.77两。之后,在公证处的公证下,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又抽查购买了当事人在网店销售的“阳澄联合特大8只现货大闸蟹鲜活螃蟹礼盒”1盒,价格458元。网页标称规格:“公蟹5.3两、母蟹3.8两,共4对,共8只”,兑换后称重结果公蟹平均约4.74两、母蟹平均约3.59两。根据当事人网页宣传的7%失水率计算,两次抽检结果中大部分螃蟹均未达到其宣称的重量,存在缺斤短两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当事人曾两次因同类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综合上述因素,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从重处罚。(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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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转会“开窗”时间一推再推 中超联赛最早4月中下旬揭幕******

  中国足球转会“开窗”时间一推再推

  中超联赛最早4月中下旬揭幕

  北京时间2月1日,国际足联转会匹配系统TMS的更新信息显示,2023年度中国足球首期国际转会窗口延至2月20日开启,至4月10日关闭。如果这一安排不再调整,那么就意味着新赛季中超联赛最早于4月中下旬拉开帷幕。

  去年年底,国际足联TMS系统曾显示,本年度首段中国足球国际转会窗口期于今年1月16日开启。但就在16日当天,TMS系统更新了相关信息,显示本次开窗时间将延至2月1日。而最新的开窗时间被进一步推延至2月20日。

  一般来说,各协会开闭转会窗口的时间节点,都会围绕着本国(地区)联赛的竞赛计划来设定。如,转会窗开启时间一般会设在联赛开赛前1到2个月,而关闭时间则安排在联赛开赛前1到2周,从而方便各俱乐部在锁定新援后,获得必要的新援注册及阵容磨合时间。

  需要说明的是,除非相关会员协会向FIFA提出特别开窗申请,否则各会员协会已在册球员(含外籍球员)在国内俱乐部之间完成转会,其转会手续也必须在国际足联批复的国际转会窗口期内落实。这也是部分中超俱乐部春节前后虽官宣引进新援,却没有完成球员注册与转会手续的原因。

  TMS系统更新的信息显示,本年度中国足球首段国际转会窗口期将于2月20日开放,至4月10日关闭,这意味着新赛季中超联赛有望于4月中下旬开赛。在3月20日至28的国际比赛日中,中国男足将受邀与新西兰队进行两场热身。虽然到目前为止,国足新年首期集训计划尚未公布,但中国男足亚运代表队已明确本月进行新年首期集训,这两支国字号球队3月下旬都将出访新西兰,其球员都可以在结束国际比赛日后,在联赛开赛前及时返回各自俱乐部,有时间与球队进行磨合。

  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中国足协、中足联筹备组近期也在加紧研究联赛相关问题。关于俱乐部欠薪清偿进展程度、新赛季各级联赛的参赛规模、各级联赛球员注册与转会办法将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得到明确。

  TMS系统更新的信息还显示,中国足球本年度第二段转会窗口期,也就是所谓夏季转会窗将由7月1日延至8月1日开放,关闭时间为8月31日。结合国内足坛本年度转会冬窗开启时间两度被延后的事实,不排除开窗时间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被进一步推延的可能性。

  延伸

  杜兆才遗憾无缘连任FIFA理事

  第33届亚足联会员代表大会于北京时间2月1日下午在巴林麦纳麦海湾会展中心召开。会议期间,亚足联按议程进行了新周期(2023年至2027年)换届选举。在备受中国足球界关注的国际足联理事会理事投票选举中,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中国足协副主席杜兆才获得了18票,遗憾地在“7选5”的竞争中落选,无缘连任。韩国足协主席郑梦奎则连续两度落选。从亚足联领导层或决策层新一轮“洗牌”结果看来,亚洲足坛天平“西倾”的趋势尤为明显,中国足球在竞争外事话语权及参与各类国际竞争方面,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形势。

  在7位候选人当中,有4人的当选其实在会议召开前就已经板上钉钉,这4人分别是日本足协主席田岛幸三、菲律宾足协主席阿拉内塔,以及两位参选新人卡塔尔足协主席塔尼和沙特足协主席梅沙尔。

  这样一来,余下一个国际足联理事席位就在中国、韩国、马来西亚三国足协的代表中产生。马来西亚足协哈米丁虽然是首次参选,但其背景优势比较突出。此次竞选结果,对于中国足球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遗憾。

  当然,杜兆才未能连任,受到影响的恐怕不止是中国足球,还有东亚足球。在当选新周期国际足联理事会理事的6名成员中,来自东亚大区会员协会的仅有田岛幸三,余下5人中有3人来自西亚大区(包括自动当选国际足联理事会理事的亚足联主席萨尔曼)、2人来自东南亚大区。再结合连续3届亚洲杯确定在西亚大区会员协会国举办、亚冠联赛按西亚大区会员协会职业联赛竞赛办法调整为跨年赛制,不难看出,亚洲足坛的天平正逐步“西倾”。对中国足球和中国足协来说,面对现实并保持警惕之余,唯有全力提升自身硬实力并完善对外交流,才可能应对接下来更严峻的国际挑战。

  本组文/本报记者 肖赧

  统筹/王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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